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技改项目(一阶段)竣工环保验收公示
发布:中一检测时间:2020.12.21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,现将《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技改项目(一阶段)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 项目名称: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技改项目(一阶段) 建设单位: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: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聚才路1号 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检测报告(见附件)、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: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:董工 联系电话:183584934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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